乱港分子周庭被判罪名成立需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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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据香港“东网”报道,乱港分子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涉于去年6月21日,参与包围湾仔警察总部,被控煽惑他人、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而周庭早前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案件今日(5日)在西九龙法院提讯,周庭承认控罪并同意案情后,裁判官裁定她罪成,将其案件押后到审讯的最后一天再讯,届时再求情和判刑。

乱港分子周庭被判罪名成立

控罪指3人于去年6月21日在金钟非法煽惑该处的人士,在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或继续参与一个违反《公安条例》第7条的规定下进行的公众集会,而该集会是根据公安条例第17A(2)条而属未经批准集结。

报道表示,黄和林继续不认罪,案件将于11月23日开审,预计审期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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